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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电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实训指导教师工作规范
作 者 : 本站编辑 时 间 : 2022-10-16 浏览量 :

1、执行学校有关实训工作计划,遵守、执行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实训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学期授课时所需的用具、用品,确保授课时的用具、用品准确、无误到位。

2、第一堂实训课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实训前教育,宣传有关实训室管理制度,让学生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规格、构造、性能、使用方法,掌握仪器维修的基本技能,排除仪器的故障,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每次实训课前都要做好充分的课前准备(提前领取钥匙开门、打开照明、提前开启热水器、明确实训课题、实训目的等)。

4、必须至少提前5分钟进入所授课目的实训室候课,不得在实训室内吃东西,监督学生不得将食品、饮料带入室训室。

5、自觉遵守并督促学生遵守实训室各项管理制度,维持实训课堂正常秩序,负责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6、积极巡回,耐心指导,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不得做与当堂实训课无关的任何事。按所授课程要求调节实训期间课间休息,若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离开实训室。

7、及时规范填写《设备使用登记卡》,做好实训室的财产管理登记工作,机器有故障必须如实详细记录在《设备使用登记本》上,以便维修。室内设施未经负责人许可,不得随意搬动、外借,授课前应及时配齐教学需用物品。

8、学员因设备、器械故障需调换机位,由实训指导教师负责安排,并在《设备使用登记本》上记录。

9、下课时间一到,应督促学生及时还原设备、清理台面、推好座凳,按时下课,禁止拖堂。

10、课后按照《实训室卫生管理制度》组织或指派学生搞好实训室日常清洁卫生,做好实训结束后的“五关”(关灯、关电、关扇、关窗、关门)。

11、异常、紧急情况,妥善应急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好国家财物。

12、任课指导老师主动做好课后验收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13、有违反以上规范的地方,应虚心接受有关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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