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校园网是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基础设施,是网上教学、网上科研合作与协作、网上办公与服务、综合信息管理的网络支撑环境,其目的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学校各部门计算机(局域网)互联、支持信息资源共享等,提供国内与国际计算机联网和信息服务,服务对象主要是校内的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部门的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校园网包括主干网、接入网。网络运行管理指对网络结构、网络设备、网络信息、网络安全及网络用户的管理。在校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园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协调,是学校的网络管理部门。
第二条 入网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准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伤风败俗的信息。
第三条 入网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不得进行任何干扰、破坏网络服务、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活动。
第四条 入网部门和个人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和学校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有义务向行政办公室报告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五条 入网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用户与职责
第六条 图文信息中心是学校校园网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机构,在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网络管理内容包括网络产品设备、网络资源、内部管理系统、IP电话系统等。负责校园网IP地址和域名的申请、分配和管理。负责校园网的总体监控管理,包括校园网出口链路、信息安全设备、部门网络维护等。负责校园网信息安全保密技术保障工作,及时分析校园网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解决方案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校园网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 行政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网的规划和建设,协调图文信息中心做好人事信息电子化管理及权限分配工作。党办负责校园网上传、下载信息的监督与管控,防范并及时制止违法信息的网络散发与传播。
第八条 各接入部门须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职或兼职网络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和用户服务等工作,图文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该网络管理员兼任本部门的网络安全管理员,同时承担本部门的网络安全管理职责。
第九条 建立面向学校内部网络用户部门,需提供部门网站建设说明,确定网站的作用、栏目设置、管理办法、网络管理员,并向网络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由图文信息中心审核通过后向校园网领导小组报告。部门网站的域名由网络中心统一规划和命名。
第三章 网络基础设施管理
第十条 网络基础设施包括:光纤通信线路/链路、各楼宇之间的室外通讯光缆、各楼宇内的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系统、室内信息插座、各楼宇配线间内的网络机柜、配线架、跳线和网络设备等,上述由学校提供的网络基础设施统一纳入学校图文信息中心管理范围。
第十一条 对于新建楼宇或旧楼大修改造,学校图文信息中心应配合学校基建部门和后勤部门做好项目相关的校园网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和设计工作,包括楼内布线要求、配线间位置、室外光缆路由等,根据要求做好有关技术支持和监理等工作。上述建设费用应纳入学校基建或大修预算项目。
第十二条 对于即将拆除的楼宇,拆除前有关部门应提前通知学校图文信息中心,做好拆除网络设备、回收线路材料,保护有关校园网网络基础设施工作。
第十三条 对道路施工、暖气沟施工等凡涉及到地下网络通讯光缆的工程,主管部门应提前通知学校图文信息中心,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网络通讯光缆。对新建道路应将校园网通信管道纳入规划建设范围,产生费用应纳入道路建设成本。
第十四条 图文信息中心对入网设备的名称、入网软硬件配置、入网接入端口和安装的软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不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校园网的IP地址由网管中心统一管理。无线网络的IP地址由校园网系统自动分配,有线网络的IP地址段由网管中心为各部门分配和调整,每个部门IP地址的具体使用,由各部门决定,IP地址不得擅自更改。图文信息中心依据学校IP地址的实际规划,并参考各部门的地址申请,进行地址分配与管理,各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十五条 部门中的网络服务器和网络打印机等设备由各部门负责管理,出现网络问题及时报修图文信息中心,出现设备问题报修后保处。
第十六条 任何部门或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校园网网络基础设施,不得损坏或擅自改动,发现校园网网络基础设施的破坏行为或事件应及时通知学校图文信息中心,图文信息中心将会同学校后保处、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对校园网网络基础设施造成破坏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学校、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的规定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章 网络服务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图文信息中心为用户提供虚拟桌面、文件FTP服务、VPN远程访问及相关培训服务,系统维护等。
第十八条 学校图文信息中心面向校园网所有用户,还提供基于校园网的信息发布、视频点播等服务。
第十九条 未经图文信息中心批准,各入网部门和个人不得提供下述网络服务:信息发布、FTP文件上传和下载、电子邮件、网络代理、过度占用网络带宽的服务等。上述服务的开通和建设请参照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以及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校园网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只有通过认证的机器才能使用相关业务系统及资源。图文信息中心需按用户的所在部门、岗位、身份进行合理的权限分配及调整。每个校园网用户拥有自己唯一的接入账号和口令,用户有义务做好账号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随意散发、共享账号信息,由此导致的后果自己承担,对于轻度违反者图文信息中心有权利强制撤销其相关权限,严重违反者封停账号并通报其部门领导。
第二十一条 根据“谁建设、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入网部门须对本部门的上网信息负责,各入网部门应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凡涉及国家机密、学校科研、学校考试(考查)试卷、教学中的创新信息等内容严禁在网上发布和传播。
第二十二条 校园网的带宽资源,需要合理节约使用,各入网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运行点对点传输等严重消耗带宽的程序。图文信息中心必要时可采取技术手段,对用户使用的信息流量和网络资源进行配额管理,对用户的电子邮件和Internet查询的信息进行过滤。用户应控制查阅娱乐性的内容和调阅下载大量占用网络通信流量的影视和音乐等多媒体信息。若因教学需要下载大型网络资源,请向图文信息中心申请需求,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下载提供。
第二十三条 各入网部门或个人在非工作时间须关闭计算机,以有利于本机和网络安全,节约能源。
第二十四条 严谨校园网内在物理上与一切国际、国内的其他网络直播或者间接连接。严谨将未处理的外接设备(如U盘)直接计入校园网,严防病毒感染传染。各入网部门和个人要定期对管辖和使用的计算机进行安全维护和检查, 及时对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打“补丁”,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隐患和漏洞。
第二十五条 下列行为属于影响安全的事件:对外扫描、传播网络病毒、对外攻击、流量超标、盗用IP地址、盗用他人帐号、修改网卡的硬件地址,对出现影响安全的事件其责任人要根据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校园网安全防护系统建设由学校统一规划建设,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合理划分管理权限,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学校安全策略的制定和整体监控,各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网络情况监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图文信息中心。
第二十七条 入网络部门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图文信息中心和有关部门开张的监督、检查工作,有义务向图文信息中心报告网络运行及安全情况。
第五章 网络监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图文信息中心负责监全校网络系统运行情况,保障网络稳定、安全、可靠使用。安排值班人员实行7×24小时双人值班。网络等管理员正常工作时间实行现场值班,休息日与节假日为后台离线值班,接到电话及时到现场。
第二十九条 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后,首先记录故障现象并上报故障,初步判断问题类型,对权限许可处理的问题及时处理,对无权处理或不能处理的问题,电话通知当班技术人员到场。
第三十条 定期检查网络软、硬件设备运行情况,定期检查网络布线情况,确保配线的合理有序。定期检查各种设备接入网络的情况。实时监控中心机房的网络运转和网络通信流量情况。定期检查外部网络的连接配置,监控网络通信状况,防止外部入侵。
第三十一条 对网络日志进行监控检查,分析系统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及时研究并提出补救措施,指导运行监控网络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定与实施。
第六章 网络故障管理
第三十二条 网络故障包括系统故障(涉及网站、电子邮件、域名解析等)、骨干网络设备故障、线路故障、电源故障等,由学校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处理。对于由用户自备的终端、线路、网络设备引起的网络故障,由用户部门的网络管理员处理,必要时学校图文信息中心须提供技术指导。
第三十三条 学校图文信息中心实行早8:00-晚4:00技术值班,加强网络异常和故障的管理与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四条 校园网用户对发现的网络故障应及时向学校图文信息中心报告,学校图文信息中心对发现的网络故障和接到的网络故障报告,做好记录,并及时做出响应,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排除。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学校负责承担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各部门领导是学校网络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学校图文信息中心将对违反规定的用户采取提醒、警告、停止网络连接服务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由行政办公室将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三十六条 上海机电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校园网用户须同意并遵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办法,必须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